為落實政府育才、留才、攬才政策,內政部部務會報今天(28日)通過修正相關辦法,放寬僑生與外籍畢業生在台灣找工作的時間,由目前的6個月延長為1年,並新增來台接受職業訓練的外國人及僑民可以以「覓職」事由申請延期居留。

內政部表示,近年來,我國面臨少子化及高齡化挑戰,勞動參與率逐年下降,為吸引優秀人才來台,並留在台灣工作,以提升我國的生產力及國家競爭力,政府正積極推動育才、留才及攬才政策。不過,現行規定要求僑生在半年內就必須在台灣找到工作,否則就必須離開,導致人才流失。

為吸引在台就學的僑生及外籍生畢業後留台服務,內政部部務會報28日通過「台灣地區無戶籍國民申請入國居留定居許可辦法」及「外國人停留居留及永久居留辦法」,放寬來台工作、就學的外國人及僑生離境規定,將覓職期由6個月延長到1年,並增訂來台接受職業訓練的外國人及僑民可以以「覓職」事由申請延期居留。移民署移民事務組組長李臨鳳說:『(原音)為了因應政府育才、留才、攬才的政策,且吸引外籍優秀人才可以留在台灣,所以我們這次就是放寬相關規定,讓他們在台灣的覓職期可以由6個月延長為1年,這個也比較符合國際的趨勢。』

內政部情人節戒治指出,相關修正辦法將於近期完成法制作業程序後發布施行,預期將可有效提升僑生及外籍生畢業後繼續留在台灣工作的意願,將能延攬更多且較多元的人才進入台灣勞動市場,為台灣注入更有活力的軟實力。

情人節推薦地方情人節套餐 彰化

arrow
arrow

    nf591tp3t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